“单位人”现象严重阻碍人才顺畅流动
江龙(第十、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监察专员、党组书记)
人才是创新之本,人才健康成长的核心在于顺畅流动。最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因素,是那些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核心是“单位人”制度。所谓“单位人”,指依附在人身上的社会属性,包括社会地位、身份、工资福利、职务职级、户籍、档案、编制、工资管理等手段,将个人的成长、晋升、评价完全和单位捆绑在一起,把人“标签化”“禁锢化”,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特征,是与人才流动化、市场化的理念相悖的。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但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却仍然存在着僵化的“单位人”现象,这严重阻碍了人才的顺畅流动。
“单位人”导致人才质量结构畸形。广东省可以说是“人才大省”。2014年广东高校毕业生47.2万人,吸引了省内外75万毕业生在广东求职,占全国总数的1/10,数量可谓不少,但在高端人才方面,广东却缺少大师级人才、领军人才、尖端人才。如常驻广东的“长江学者”“两院院士”的人口比例,远低于长三角、京津唐等地区,可以说广东还不是一个“人才强省”,“数量优势”与“质量劣势”并存。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国家人才管理的传统制度束缚,也有广东目前在吸引人才上的体制机制缺陷。“单位人”所代表的滞后于实际需求的人才管理模式,客观上导致了人才质量结构畸形。
“单位人”导致人才选拔机制狭窄。一方面是选拔的局限性,无论在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存在较严重的重本单位、本行业的现象。在人才的选拔上缺乏宽阔视野,必然导致一些人才被长期禁锢在一个单位,不能发挥最大价值,也使一些部门“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影响了长期发展。另一方面是“唯身份论”,忽视人才的多样性。当前一些企业和部门在选拔人才时,设置了过多的背景、出身条件。如毕业院校必须是“211”“985”,学历必须是硕士、博士等,大大削弱了人才的竞争性。
“单位人”导致人才流动渠道僵化。人才质量的提升,往往伴随着人才的流动过程,但当前的人才管理机制,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才流动,导致人才流动渠道的僵化。
“单位人”导致人才成长激励不足。主要表现为缺少人才管理的市场机制,缺乏活力与约束激励;缺乏人才的竞争性标准,人才的评价往往因“单位”而异,不同单位存在不同的评价体系,标准的不一致进一步固化了人才的“单位属性”等。
“单位人”导致人才评价体系割裂。突出表现为一是人才标准部门化,缺少人才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标准,如教师职称评聘,“课时”是重要标准,这样便排除了学校以外的人才。二是“申报”限制于部门(单位),使人才竞争局限于小范围,而出现“武大郎开店”现象,排除了更优秀者,使人才标准和水平降低。三是局限于部门或单位、科班出身或专业背景,遏制了创新人才的成长。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广东省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关键在于人才,在党管人才的体制下,重点在于改变当前单位人”的管理体制,向“社会人”管理体制转换,核心是要建立人才流动市场化机制。
建议一是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人才之间的互通机制。健全人才“资格(质)”评审机制,实现人才社会化评审,不再把单位性质、工作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条件作为约束,而要重视专业能力、科研成果、技术专利等。不再根据计划安排的职数约束单位申报,而应自主申报。不再将人员身份区别申报、不再根据单位性质、人事档案不同而差别化申报,而是以专业类别自行申报。总之,是不唯出身,只以能力水平、科技专才、科研成果、发明创造、技术专利等要求和条件来申报。还要完善人才的跨区域、跨单位选聘制度,实现人才的无障碍流动。
行政罚款关乎执法公平正义
余明永(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副主委、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行政处罚的公平问题一直是大家热议的话题,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广州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大约是20多万件,真正的诉讼案件占不到一半,约10万件也就到顶了。我曾做过统计,在交通罚款这一块,广州每年可能有400多万宗,再加上其他罚款有超过500万宗之多,如果广州占全省罚款数目的1/5,算下来全省就有2500万宗,这个数额是巨大的;如果折算成自然人的话,假如广东省是1亿人,那么有将近1/4的人至少要被罚款一次,这里的执法涉及千家万户,在行政罚款中如何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依法治省的重大课题。
我发现在行政处罚当中一些现象比较突出。例如违章停车,在主干道上本不能停车,如果有人停了,是警察现场执法的话,只要有驾驶员在车里,经劝离后就不会被处罚。但若通过电子摄像头,一旦被拍下来就要罚款200元,同时扣3分。由于两个程序的不同,警察现场执法和远程视频执法的处罚,同样的违法情况却导致了不同的处罚结果,老百姓对这种做法存在不少意见。另外,广东省和广东省公安厅有关的交通处罚条例一律是罚款200元,但国家的法律规定是20到200元,可见广东的处罚不管情节轻重,不管是否影响交通,是否导致事故,这里体现的是行政处罚上的不公平。在此我建议广东省的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条例要适当地修改,应和上位法相吻合。
2014年国家修改了《行政诉讼法》,过去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审查被诉行为的合法性,修改后的行诉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仅要审查被诉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要审理合理性,这样可能会引发“行政诉讼潮”。我们的很多处罚可能要受到法院裁判变更的影响,希望广东省能好好研究一下这个问题,让两个程序能较好地衔接起来。比如在远程视频执法时,我们也可以利用现在的科技手段,通过发短信提醒、警告车主。这一点广州市也在试行,在非主干道若有车主留在车管所的电话号码,发一个短信提醒,据知有90%的车主收到后会选择主动离开,这样的案例值得好好思考、研究。
城镇化中的本土农村青年问题
张志华(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共青团深圳市委书记)
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珠三角地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占比达83.8%,珠三角地区的大量本土农村青年,正在经历就地城镇化,并向城镇青年转变的过程。为深入了解这一群体,我们选取了珠三角N区的农村青年作为研究样本开展专题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集体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发出问卷500多份,访谈60多人次。
从成长背景看,农村青年是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红利的一代,目前已成长为珠三角地区农村受教育程度最高、人力资源素质最好的社会群体。
从生活方式看,农村青年村庄居住与城镇就业形成强烈反差。珠三角农村青年的生活方式普遍形成了“村庄居住,城镇就业,早出晚归”的特点。他们向往城镇繁华生活的同时,又留恋农村户籍和传统村庄,不愿将户籍和居住地迁入城镇。
从群体规模看,农村青年总量大但呈减少的趋势。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珠三角的农村青年较少外出务工或迁出,外出求学的青年也保持相当高的回流率,因此农村青年的比例相对会更高。但人口年龄梯队数据显示,青年人口数量减少的趋势还将持续,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这一变化规律同样适用于农村人口。
从就业方式看,农村青年职业的非农化和多元化趋势明显。得益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青年以农为职业的比例很低,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村青年更多,他们的职业选择面非常宽,几乎涵盖所有职业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
但珠三角地区的农村青年在成长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食红族”“啃老族”特征明显,上进心减退。农村分红、出租物业收入加上其他农村户籍福利,在保障农村居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同时,也间接滋长了农村青年的惰性,部分青年对农村分红有比较强烈的依赖,成为所谓的“食红族”。另一个比较普遍的消极现象是“啃老”,部分成年的农村青年不仅不能为家庭作贡献,还不断向父母索取,或坐享家产和房租收益,小富即安的意识较强,贪图安逸,回避竞争。
二、职业竞争力不能适应市场要求,就业质量不高。一方面,近年来农村青年的整体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有了很大提升,但仍不能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青年的吃苦耐劳精神整体欠缺又极大地削弱了其职业竞争力。
三、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较低,不利于基层治理重构。生活方式改变导致农村青年越来越疏远农村社区。与父母辈“离土不离乡”不同,城镇化在生活方式方面带给农村青年最明显的改变是工作地和居住地分离,由于长期早出晚归,在外读书、务工或经商,他们对农村社区成员越来越陌生,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薄弱,参与度较低。
四、排斥外来人口的心态较明显,不利于社区融合。个别农村青年存在两种极端的心理倾向:一方面,在外来人口面前表现出盲目的优越感,放大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形成对外来人口的偏见或者刻板印象。另一方面,在外来人口面前又很容易表现出自卑感,与外来人口职场同台竞争的自信和勇气不足。
对此,我建议首先要加强思想引导,激励农村青年奋发向上,把社工委、社区党组织、工青妇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好,为青年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忧虑等作出有深度、有说服力的解答和引导。其次要加大投入,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激励和服务机制,建立农村福利与农村青年就业联动机制,实行就业与农村福利挂钩制度,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组设立就业促进专项基金;出台“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扶持计划”,提升农村青年职业技术培训效能;建立青年创新创业园。三是要引导农村青年积极服务社会,充分利用网络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让农村青年充分表达对社区事务的看法、感受,养成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良好行为习惯。四是要完善机制,促进本、外地青年群体的融合。
南沙新区可建“创汇谷”,解决粤港文科青年创业难题
吴杰庄(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香港高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前段时间,我们调研组对粤港近千名应届大学生及就业适龄青年进行分类调查,发现广东青年中有过创业意愿的高达73.02%,香港青年也占到56.5%。在被调查者学科性质比例同等的情况下,广东青年中文史哲类具有创业意愿的比例比理工科类高近15%,但在是否选择实际创业的问题上,理工科的比例却比文史哲类学科高20%;同样,香港理工科青年选择实际创业的比例较文史哲类学科高近25%。
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经过进一步深入访谈,我们发现几个问题:政府及高校的创业优惠政策虽多,但更多倾向科技创新类项目的扶持,对大部分创意、服务类项目的扶持力度少;文史哲类青年的项目多集中在“好玩”的创意文化领域,科技含量较低,难以进行外部融资,最终很多“胎死腹中”。而香港青年中,文史哲类学生对于社会的不满情绪尤为突出。这是因为文史哲类学科的专业技能较理工类学科而言相对较弱,在就业竞争、创业项目落地等方面不具有优势,加上文史哲类学科的青年普遍更关注社情民情,在不满情绪堆积的情况下更易寻找发泄渠道。
所以,我们觉得有必要合理利用南沙新区的区位和规划优势,针对目前粤港两地青年创业的细分需求,建设“创汇谷”——专门针对粤港青年的创意创业孵化园区。园区定位三大功能,一是实现粤港青年新媒体互联网创意产品孵化,二是实现青年流行文化创意产品的孵化,三是建成集设计试验、设计体验、产品展示、设计社交及创意培训的专业场所。园区内设创意学院,每周或每月开展培训沙龙,为青年创业提供理论支持。
园区具有低成本优势。创业青年可利用园区的场地优势,引入最新的公共办公空间理念,合同孵化期间免收租金,只需支付水电费用。至于园区的运营,建议通过成立民办非企业组织,统筹基地的管理运营事务,园区在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及运营经费支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运营盈利,维持生存发展。
广东基础科学研究能力与城市排名不相符
李宝军(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民进中大支部主委)
我今天谈的是关于基础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提高的问题。2014年12月17日,国际著名期刊《自然》推出了关于中国科技进展的特别增刊,名为“2014自然指数—中国”,这是评价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的重要、优质的综合指标,依据的是2013年我国科技人员在全球最著名的68种主要期刊所发内容测算出来的全球排名。文章还介绍了中国主要科研机构和大学对全球科学发展的贡献,列出了中国科研产出领先的十大城市,广州是其中之一,为全球科学作出贡献的大学里就有中山大学。
为全球科学发展作出贡献的200所科研机构里,我国包括台湾和香港地区共有20所大学入围,中山大学是广东唯一进入这20位的,但只排在第12位,这是一个比较靠后的排名,在世界的排名是138位。排在中山大学前面的依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台湾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11所大学,这说明广东在基础科研和原始创新方面还有待提高。再看中国科研产出领先的十大城市,排名依次是北京、上海、南京、香港、长春、武汉、合肥、杭州、广州、天津,其中广州拥有27家基础科学研究的单位,在十大城市中排在第一位,但广州对于全球科学的贡献却排在第9位。如果这个数据还不足以说明我们原始创新驱动力的弱点,那么看一下人均GDP,在这10个城市里广州虽排在第1位,对于全球科学发展的贡献却很低。中国人均GDP最高的城市是深圳,但它没有进入这10个大城市里,所以从这里可见,广东城市的排名和它的基础原始创新力方面是不相符的。
所以,我建议一定要极大地加强广东的基础科学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把原始创新力提高,才能提高我们的国际竞争力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现行科研报酬体系太落后
王晓华(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民盟广东省委委员)
我留意到广州最近有些大学教授在借钱,干什么呢?他们要退科研经费。因为最近审计署前往高校审计,而教授们有些报销的发票不合规格,只好借现金冲账退经费。至于后续如何处理,尚未可知。我为此查阅了一些规定,了解后觉得很悲哀。科技部现有的规定,是科研人员不能从纵向项目(即国家财政拨款的项目)上获得报酬,只能获得单位支付的工资,非在编的协助研究人员只能获得劳务费;横向项目(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的项目)也参照纵向项目进行审计。这让高校老师们叫苦不迭。这种科研报酬体系太落后了,完全没有承认科研人员的劳动投入,明显违反市场经济基本的对价原则。白白付出努力却得不到报酬,教授们对此心有不甘可以理解;所以有些科研人员会在发票上多报一点,但这样又涉嫌违规违纪。这种体系也导致部分优秀专家流失,不符合科教兴国、创新驱动的大方向,建议制订科研经费管理的基本法规,弥补这方面管理的空白。
企业家资源需要社会舆论保护
李希(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副主委、广州润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我想谈谈企业家资源保护问题。最近发现一个现象,经济形势与企业家斗志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经济下行,企业家没有激情工作。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企业家死了一批,关了一批,跑了一批,移民了一批,退休了一批,转型了一批,剩下的可怜兮兮傻兮兮。其实,国家与国家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是企业与企业的竞争,而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中,最重要的是企业家资源,这是一个宝贵的社会资源。广大企业家奋战在我国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功不可没。但现在社会对企业家存在偏见,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报纸上、电视上连篇累牍的负面报道,企业家甚至成了部分媒体口中的过街老鼠,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我做实业二十年了,接触过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是遵纪守法的。所以我想,媒体对那些遵纪守法的企业家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鼓励,帮他们把实业做大做强。如果全社会都能爱护企业家,社会舆论能够宽容企业家,党和政府能关心、支持、帮助企业家,企业家的干劲定会高涨,经济下行的压力定会减轻。
港澳委员调研如何避免走过场
邹锡昌(第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香港昌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我们港澳委员每年有两次调研机会。我是个老委员,就自身感觉而言,前几年的调研比较实在,各地市市委书记经常会全程陪同,我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及时得到回复;但近几年我们去各地市调研,当地政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认为我们是在玩“过家家”,搞个欢迎仪式,吃个自助餐,第二天找几个不具代表性的工厂让我们看一看,最后组织个座谈会,讲几句应景的话就结束了。有些委员碍于政协考核机制不得不参加这样的调研活动,只参加第一天,第二天就离开了。这有什么意义呢?我感到有“做秀”之嫌。
我当政协委员十几年了,每年的优秀提案我们港澳委员都很少获得,而民主党派居多。为什么它们的提案能拿高分?因为它们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去调查研究,真正获得所需信息,提案质量自然比我们的要好很多;而港澳委员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相当一部分提案是应景式的,质量欠佳。所以我建议,因为港澳委员人数众多,每年两次的调研要改变这种大队伍出行的走过场式的调研,而允许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几个人或十几个人组成一个调研小组,再根据具体事项深入具体单位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