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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的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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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的两重性

 

   许家祥

 

很多事情都有两重性,“诽谤”尤其如此。我们通常认为,“诽谤”是贬义词,即无中生有,说人坏话,毁人名誉的意思。其实,“诽谤”还有另一含义。在古代,“诽谤”就是“议是非”,提意见,指过失,是一个褒义词。对待“诽谤”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把它视作洪水猛兽,不让人说话,甚至杀言官、禁偶语、设腹诽罪、搞文字狱;二是把“诽谤”当作“明得失”的镜子,视为珍宝,从谏如流。

前者如西周的周厉王。他暴虐无道,远贤人亲小人,听不进不同意见,国人没有不议论他的。周厉王知道后大怒,派人找来巫师,令其监视百姓,只要巫师告发,即加杀戳。百姓敢怒不敢言,“谤言”少了。周厉王高兴地告诉卿士召公:“吾能弥谤矣!”召公说:你这不是平息诽谤,而是禁止人民说话。接着警告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厉王不听,暴虐依旧。过了三年,人民纷纷造反。周厉王仓皇逃至山西霍县,最终病死在这个荒僻之地。

后者如唐太宗李世民,不失为开明君主,乐于听取不同意见。一日,他嫌群臣上奏之事不完全真实,欲加贬斥。魏征谏道:“古者立诽谤之木,欲闻己过,今之封事(用袋子封缄的上书),谤木之流也。陛下思闻得失,只可听任他们去讲。若是所言善,则有益于陛下;若是不善,也无损于国家。”唐太宗马上接受,高兴地说:“你讲得很对。”

对待“诽谤”的态度不同,结果也大不相同。周厉王因为暴虐又不让人民说话而激起民变,“夹着尾巴逃跑了”。而李世民广开言路,献言献策者很多,上下和谐,政通人和,出现了“贞观之治”,李世民因之被誉为“千古一帝”。

古代如此,今天亦如是。当今之世,凡是视“诽谤”为友,倡导民主,实行言论自由,允许百花齐放的国家,多是先进的、发达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草民可以“诽谤”政府,可以批评总统。前任德国总统武尔夫就因为帮助朋友办事、压制新闻媒体而被民众“批”下了台。而美国则在年复一年的“美国衰落论”的“诽谤”声中树立了危机意识,激发了进取精神,自上世纪初以来,一直将世界第一的位置保持至今,已超过一个世纪。

北京天安门前有一对汉白玉柱子——华表。它挺拔的柱身上雕刻着精美的龙和云,与金碧辉煌的故宫浑然一体。古时没有举报信和“网上曝光”,便在交通要道和朝廷上树立“诽谤木”。“诽谤木”又叫“华表木”,相传华表既有道路标志的作用,又有路人留言的作用。后来的邮亭、传舍也用它作标识,名曰“桓木”或“表木”。古时的“桓”与“华”音相近,所以慢慢读成了“华表”。在这根木柱上,行人可刻写意见,因此它又叫“诽谤木”,具有“意见箱”的作用。今天,华表的柱身由木柱发展成了汉白玉,外观漂亮多了。遗憾的是,其内涵在新形势下并没有多少变化。在一些地方,“意见箱”有或没有都无所谓,有也是摆设,而吹喇叭、唱赞歌、抬轿子则成了时尚。

 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诽谤”与“被诽谤”是一对矛盾,在这对矛盾中,“被诽谤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主圣则臣直”,“被诽谤者”有雅量,“诽谤者”便有胆气,正所谓“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有太宗纳谏之君,则有魏征敢谏之臣,要倡导“诽谤之风”,必须从上做起。但还要看到,光靠“君主”的品德远远不够,关键靠制度,好制度可以使厌恶“诽谤”者接受“诽谤”,发达国家“诽谤成风”,主要是制度使然。

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变迁,抨击时政的“诽谤”是治病“良药”,也是最好的防腐剂。“诽谤”与国家前途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只有让广大民众不因说真话而受到伤害,才是国家和政党朝气蓬勃、兴旺发达的根本。

 

(作者系军旅作家)

原载于《同舟共进》2013年第9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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